关于作者 丹妮尔-斯特鲁韦
高级律师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
Danielle Struwe 是加利福尼亚州橙县 Quinn & Dworakowski, LLP 的律师。她专注于家庭法、遗产规划和遗嘱认证事务,代表高净值个人、企业主、高管和专业人士。Struwe 女士于 2020 年获得加利福尼亚州执照,拥有五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她从西部州立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学位。她的执业重点是在复杂的个人和财务问题上提供周密的规划和实用的指导。.
如果您与子女的另一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您可能会想知道,如果没有遗嘱,子女是否可以继承您和/或另一方的遗产。.
加州有各种法律规定了未婚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的子女的继承权。.
无遗嘱继承是指亲属继承遗产的顺序和比例。一般来说,除了某些例外情况,配偶和子女在继承遗产方面享有最优先的权利。但是,如果您没有结婚,却怀上了非婚生子女,那么该子女的无遗嘱继承权是什么?您可能担心非婚生子女没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有关父母-子女无遗嘱继承和非正常死亡诉讼中受抚养人资格的加州法律的详尽法律评论,请参阅 Stennet 诉 Miller (2019) 34 Cal.App.5th 284.)
根据加州法律,孩子几乎总是由其亲生父母继承。亲生父母一般是指生育孩子的女性和拥有亲子鉴定权的男性。换句话说,亲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并不重要。.
遗嘱法典》第 6450 节规定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其中部分内容指出,“为了确定无遗嘱继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存在于一个人与他的亲生父母之间,无论亲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
但也有少数例外,其中包括
的开创性案例 布里泰尔庄园 (2015) 236 Cal.App.4th 127 一案就很能说明问题。DNA 检测显示,死者是一名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孩子的母亲认为,根据定义,亲生父母是生身父母,并申请管理父亲的无遗嘱遗产(即无遗嘱),并根据《遗嘱法典》第 6453(b)(2)条宣布孩子为死者的唯一继承人。法院驳回了母亲的申请,并认定父亲并未公开表示孩子是他的孩子,因此孩子没有无遗嘱继承权。. 法院要求被指称的父亲在公开场合毫不掩饰地肯定自己的父子关系。.
要理解本文所讨论的问题,需要合格的遗嘱认证律师的协助,他们可以更好地评估适当的行动方案。我们处理加州所有县和加州遗嘱认证法院的遗嘱认证事务,包括帝国县、洛杉矶县、橙县、圣贝纳迪诺县和圣地亚哥县。我们还代表居住在加州和加州以外(包括外国)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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