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拦截器
×

立即致电我们

加利福尼亚家庭法》第 6924 条

首页 /  加利福尼亚家庭法》第 6924 条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

加州家庭法 6924 律师

加利福尼亚家庭法》第 6924 条
近年来,未成年人应在多大程度上掌控自己的个人医疗保健问题,一直是全美范围内备受争议的议题。《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旨在确保遭受过各种形式虐待的未成年人能够获得所需的医疗保健服务,尤其是心理健康治疗。. 该法律经2023年签署、并于2024年7月1日生效的《第665号议会法案》(AB 665)进行了大幅扩充。了解该法规的现行版本及其如何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至关重要。.

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的重要内容

一个令人遗憾的现实是,加利福尼亚州许多儿童因父母和监护人的干预而无法获得心理健康护理。《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规定,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有权同意接受门诊心理健康治疗或住院庇护服务,并确保此类治疗记录的保密性。 其目的是确保父母和监护人无法阻止未成年人获得必要的护理。.

根据 《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的现行版本, 凡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若主治专业人员认为其成熟度足以明智地参与所申请的服务,则有权同意接受门诊心理健康治疗服务或住宿庇护服务。. 根据现行法律,这是唯一的要求。.

《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还保护所获得服务的保密性。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在通知父母或监护人之前,必须先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如果该专业人员认为通知父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则无需这样做。 未参与《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所规定服务的父母,亦无需承担该等服务的费用。.

2024年法律有哪些变化

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家庭法典》第6924条规定,未成年人必须满足以下两项附加条件中的一项:(1) 该未成年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或 (2) 该未成年人是乱伦或虐待儿童行为的据称受害者。 由州众议员温迪·卡里略起草、加文·纽森州长于2023年10月7日签署的《第665号众议院法案》(AB 665)取消了上述附加条件。.

自2024年7月1日起,如果医疗服务提供者认为12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足够成熟,能够明智地参与治疗,则该未成年人可同意接受门诊心理健康治疗,无论是否处于危机状态。 AB 665号法案还扩大了根据该法规可提供服务的持证医疗服务提供者名单,并调整了相关规定,使参加Medi-Cal医疗保险的青少年能够获得与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青少年同等的未成年人同意服务。.

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如何适用于您

如果您有 儿童监护权 协议将规定您和您的共同父母的法定监护权。大多数此类法令都规定了共同法律监护权,要求共同父母在为子女做出重大决定时相互协作。有些父母会确保对子女的唯一法定监护权。如果您发现您的孩子根据《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寻求精神健康护理,您可能会有很多问题。.

如果您对家事法庭命令、您的监护权命令或您的未成年子女根据《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寻求精神健康治疗有疑难问题,经验丰富的家庭律师是您理想的咨询对象。例如,如果您与共同父母共享监护权,而您发现您的孩子因共同父母的虐待而寻求心理健康治疗,那么您希望立即取消另一方父母的监护权是可以理解的。.

不幸的是,儿童遭受自己父母和监护人虐待的情况很常见,更不幸的是,有些父母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发生了什么,因为孩子太害怕谈论这些事情。当您发现自己的孩子援引了《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时,经验丰富的儿童监护权律师是您最理想的咨询对象。.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已经成功解决了许多 复杂的儿童监护权案件, 我们可以审查您的详细情况,帮助您了解解决问题的最可行的法律选择。.

对《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及您的监护令有疑问吗?请致电奎因与德沃拉科夫斯基律师事务所(Quinn & Dworakowski, LLP),电话:(949) 660-1400,或 在线联系我们 预约咨询。.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

A: 《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规定,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父母同意,即可自行同意接受门诊心理健康治疗或咨询。 自2024年7月1日起,唯一的要求是主治专业人员认定该未成年人足够成熟,能够明智地参与相关服务。该法律还保护根据该法获得的任何服务的保密性。.

问:带孩子去咨询是否需要另一方家长的许可?

A: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监护令的条款,您可能需要征得另一位家长的同意,才能带孩子去接受心理咨询。 如果您拥有子女的单独法定监护权,那么通常不需要另一位家长的许可。但是,如果您的监护令规定您和另一位家长必须就子女的重大决定达成一致,则您需要征得另一位家长的同意,除非《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适用于您的子女。.

问:父母可以不参与子女的心理健康治疗吗?

A: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如果负责治疗该儿童的医生专业判断认为,父母的参与会损害儿童的健康和/或安全,则该父母可能被排除在参与其子女心理健康治疗之外。 但是,未参与《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所规定任何服务的父母,亦无需承担此类服务的费用。.

问:我可以更改监护令吗?

A: 是的,您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令,但您需要证明所提议的变更比现行监护令的条款更能充分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例如,如果您是非监护方父母,且发现您的孩子因遭受监护方父母的虐待,而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家庭法典》第6924条寻求了心理健康服务,这可能构成提出变更申请的依据。.

问:孩子几岁可以自己做健康决定?

A: 在加利福尼亚州,年满12周岁的儿童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为自己做出医疗保健决策。 医疗服务提供者也必须对这些决定予以保密,且未经儿童同意,无义务向其父母披露儿童的医疗记录。通常情况下,此规定适用于堕胎、性侵犯治疗、强奸治疗以及与虐待或忽视相关的医疗护理。.

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旨在维护可能遭受亲生父母虐待的未成年人的权利,使他们能够灵活地做出重要的医疗保健决定,并寻求他们认为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如果您对《加州家庭法》第 6924 条有任何疑问,因为它与您的孩子和/或您的监护令有关、, 立即联系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 并与我们的团队预约咨询。.

请致电 (949) 660-1400 或 在线预约咨询.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为整个奥兰治县的客户提供服务,包括尔湾、纽波特海滩、阿纳海姆和圣安娜。.

预约案件策略咨询

"*" 表示必填字段

这个字段是用于验证目的,应该保持不变。

标有 “*”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我已阅读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949)660-1400

客户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