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托管理与遗嘱认证类似,但无需法院监督,除非正式请求法院协助。信托管理是在一方或双方信托人死亡后进行的必要程序。.
为了保护继任受托人,必须做很多事情以确保妥善管理。幸运的是,与律师合作进行信托管理是一个简单明了的过程,可以让继任受托人在整个管理过程中非常放心。.
信托管理首先要向所有信托受益人和信托人的继承人发出遗嘱检验法规定的通知。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加利福尼亚遗嘱法典》第 16061.7 节规定,在信托成为不可撤销信托(通常是在信托人死亡时)的 60 天内,受托人必须向指定受益人和死者继承人发出书面通知,其中包括适当的警告和有关受托人的信息,并允许通知收件人索取信托副本。在收到邮寄的通知后,收件人可在自邮寄之日起 120 天内对信托提出异议。如果在 120 天内未提出异议,则通知收件人可能会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是,如果没有邮寄通知,提出信托异议的诉讼时效就会更长,可能长达至少四年。.
许多继任受托人在没有律师建议的情况下处理信托管理事务,往往会跳过这一非常重要的步骤。.
加州遗嘱法典》§16061.7 规定的通知有几项要求,每项要求都必须满足才能生效。这些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通知要求远不止乍一看那么简单。如果您担心或希望确保信托管理得到妥善处理,请联系 Quinn & Dworakowski, LLP,就您的情况寻求法律建议。.
根据《遗嘱法典》第 8200 条,遗嘱原件的持有者需要在知道遗嘱人死亡后 30 天内保管遗嘱原件。保管遗嘱并不意味着遗嘱认证已经开始。保管遗嘱需要向法院支付 $50 费用(除非有遗嘱检验)。.
在信托持有不动产的情况下,必须遵循一系列步骤将所有权归属于继任受托人,以便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对财产进行管理、出售或分配。当信托人死亡时,应为每项不动产记录一份死亡宣誓书和一份死亡证明原件。登记后,财产所有权将从已去世的受托人(通常是受托人)变更到新受托人的名下。同时保留一份信托副本,以备产权保险公司查看信托分配条款。.
在填写宣誓书的同时,还必须填写并记录一份《所有权初步变更表》。该表格告知县记录员为什么要记录宣誓书。河滨县通常不要求提供《所有权初步变更表》。.
如果生前信托将不动产的所有权从父母转移给子女,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免于财产税重估,则必须填写相应的免税表格并邮寄给县评估员办公室。祖父母/孙子女免税也适用于父母已故的孙子女继承的房产部分。 Quinn & Dworakowski, LLP 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准备这些文件并签字。.
处理完不动产后,您需要确定所有其他信托资产,如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并将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到您作为继任受托人的名下。为此,您首先需要获得信托的联邦税务识别号。您必须为信托名下的账户获得一个联邦税号,以便向美国国税局正确报告这些资产的任何收入。.
在管理他人的信托时,不要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险号作为身份识别号,否则您将发现自己有责任为信托赚取的收入纳税,而不是为自己纳税。.
获取联邦税务识别号(也称为雇主识别号)非常简单。只要有正确的信息,您就可以从美国国内税收署在线获取一个号码。如果您与 Quinn & Dworakowski, LLP 合作进行信托管理,我们公司可以为您获取该号码。.
获得联邦税务识别号后,您应使用新的识别号将所有信托账户转移到您作为继任受托人的名下。如果您管理的信托作为分配计划的一部分拆分为多个份额信托,请务必为每个独立的份额信托获取单独的联邦税务识别号。不要将一个联邦税务识别号用于多个信托。.
在收集被继承人所有资产的过程中,您可能会发现被继承人在去世前没有将所有预定资产存入其信托。结果是这些资产仍然是死者遗产的一部分,需要经过遗嘱认证程序。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处理这种情况的最常见方法是使用带有 “倒转 ”条款的遗嘱。该条款规定,死者生前未存入信托的任何资产都将在其死后存入信托,并根据信托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分配。.
如果死者忘记向信托转移重要资产怎么办?您会陷入非常昂贵和耗时的遗嘱认证程序吗?也许不会。如果该资产在信托或信托财产明细表中有具体描述,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使用 “Heggstad 申请”(以 1993 年加州的一个案例命名)来摆脱昂贵的遗嘱认证程序。.
为协助您收集资产并将其转移到您作为继任受托人的名下,Quinn & Dworakowski, LLP 将准备一份称为 "信托证明 "的文件,其中将指明您作为继任受托人的身份,并规定您的权力范围和程度。该证明还将规定现在应如何持有资产的所有权,并将列出所有信托账户应使用的新税号。您需要向持有信托资产的任何金融机构出示该证明,以便将资产转移到您的名下。.
一旦您确定了所有资产并将其置于您的控制之下,请务必编制一份所有信托资产的清单,并为没有现成价值的信托资产进行评估。不动产等资产应在信托人死亡后立即进行评估。在信托人(单身人士、第一个去世的配偶或未亡配偶去世)去世后,出于以下原因,有必要进行评估:
作为受托人,您必须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和负债,并为偿付做出规定。.
为防止诈骗,应通知信用卡公司当事人已经去世,并且在去世后不允许任何人再从信用卡中扣款。让他们知道受托人打算关闭账户。向 Equifax、Experian 和 Transunion 三大信用报告机构分别发信,告知他们当事人已经去世,并指示他们任何人不得使用其姓名或社会保险号申请新的信贷。.
作为继承受托人,您有义务清偿所欠的任何税款。如果死者拥有不动产,应确保在到期日之前缴纳不动产税。税收可能特别棘手,因为如果遗产足够多,除了所得税外,还可能欠遗产税。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在第一次死亡后,由于无限制的婚姻扣除额,一般无需缴纳遗产税。.
要确定是否必须为已故委托人提交联邦遗产税申报表,您需要将死者的遗产总值相加,包括信托资产和非信托资产。如果遗产总值超过免税额(目前 2015 年的免税额为 $5,430,000 美元),则有必要提交 706 表联邦遗产税申报表。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进行了赠与,那么被继承人可能已经用完了部分免税额,因此即使遗产少于免税额,仍可能需要申报联邦遗产税。您需要与 Quinn & Dworakowski, LLP 和会计师密切合作,评估是否需要进行联邦遗产税申报。.
美国国税局要求在死者去世后 9 个月内提交联邦遗产税 706 表(这是死者去世当年的 1040 号所得税申报表和信托人去世后每年的 1041 号纳税申报表的补充)。(此外,还需提交死者去世当年的 1040 号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原信托人去世后信托存在期间每年的 1041 号纳税申报表)。
在未亡配偶或单身人士去世时,遗产税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将与您一起确定哪些资产属于信托资产,哪些资产不属于信托资产,哪些资产可能需要通过遗嘱认证,哪些资产需要缴纳遗产税。通常情况下,遗产资产可能需要出售才能支付遗产税。由于这可能需要时间,您必须在管理过程中尽早就任何潜在的遗产税责任咨询 Quinn & Dworakowski, LLP,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变现遗产资产,以便在去世后九个月的期限内支付遗产税。.
在准备联邦遗产税申报表时,受托人可以做出一些税务选择。如果考虑遗产税,以下税务选择可能会很重要。应与您的会计师讨论这些税务选择:
无论何时信托成为不可撤销的信托,每年都需要报税。这需要填写 1041 美国受托人所得税申报表。此外,被继承人的最终所得税申报表应于被继承人去世后第二年的 4 月 15 日提交。受托人应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缴纳了预估所得税。如果有,请在到期时支付预估税款。.
递增基础:无论购买时的价值如何,大多数资产(部分资产如 IRA、年金和退休计划不包括在内)的税基都会 “递增”。基础是购买价格加上资本改良减去折旧。例如,一支股票的购买价格为 $100,但在去世时已达到 $150。如果在去世前出售该股票,则需要为 $50 的利润缴纳资本利得税。在死亡时,对股票进行重新估值,这样受益人就可以在 $150 的价位出售股票,而无需缴纳任何资本利得税。虽然从资产税的角度看,这种较高的价值似乎不利于受益人,但所得税的后果可能会使较高的遗产税估值对受益人更有利。.
由于继任受托人可能要对未付税款承担个人责任,因此您需要与我们和您的会计师合作,确保在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资产之前,所有税务责任都已履行完毕。.
生前信托只有在信托人(即创建生前信托的人)健在时才可撤销。一旦受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或去世,生前信托即不可撤销。加利福尼亚遗嘱法典》要求管理不可撤销信托的继任受托人准备并提交一份关于其行为和信托管理的会计报告。为满足该法律要求,您必须保存详细的信托会计记录。.
您需要
一些信托文件明确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而另一些信托文件则放弃了会计核算。不过,即使信托文件放弃了会计核算,法律仍可能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建议您在管理过程中尽早咨询我们,以确定会计义务的范围。即使信托放弃了正式会计核算的要求,您仍然需要保留详细的会计核算,以防信托管理进入诉讼程序。.
在收回所有资产、偿还债务、提交纳税申报表、履行纳税义务、准备和进行会计核算(如需要)之后,您就可以分配剩余的信托资产了。与信托管理的所有其他方面一样,信托文件的条款将规定如何在信托受益人之间分配信托资产。.
信托通常只是指示将资产直接分配给各个受益人。但是,信托可能会规定某些受益人的资产必须以信托的形式为这些受益人持有。这就要求您为这些受益人设立次级信托。常见次级信托的例子有:未成年人的独立份额信托、旁路信托和遗属信托(针对已婚夫妇),甚至是宠物信托,以便照顾心爱的宠物。作为继任受托人,您需要确定信托文件所要求的任何次级信托,并确保这些次级信托获得适当的资金。.
确定受益人后,您就可以开始分配信托资产。在分配之前,建议您根据《加州遗嘱法典》§16461(c)(3) 提供《受益人通知》和《受益人免责声明》。此外,《加州遺囑認證法》§16063 規定,您必須告知帳戶的受益人,他們可以根據《加州遺囑認證法》§17200 向法院請願,要求法院審查帳戶和受託人的行為。自收件人收到账户或报告披露引起索赔的事实之日起三年后,违反信托的索赔将被禁止。
受托人必须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和账目 加利福尼亚州《遗嘱法典》第 16060 节及其后各节规定,报告和账目必须采用特定 格式并包含特定通知。.
账户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如果受益人之间或受益人对继任受托人不满,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建议您准备一份关于您作为继任受托人所采取的行动的正式说明,并就这些行动和您建议的分配方案寻求法院批准。通过向法院申请批准,您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来诉讼的风险,因为如果您适当地披露了您的行为,在法院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异议的受益人通常不会在日后对您的信托管理提出投诉。如果您不选择获得法院批准,受益人一般可在您的信托管理结束后三年内对您的信托管理提出异议。.
信托管理通常比较复杂和令人困惑,有时可能让人不知所措。您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正是 Quinn & Dworakowski, LLP 可以提供帮助的地方。我们的团队会将困难而又令人困惑的信托管理过程变得尽可能简单。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多有关加州信托管理的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免费咨询。我们会花时间为您答疑解惑。从我们位于南加州的办公室,我们代表南加州各县的家庭,包括帝国县、洛杉矶县、圣贝纳迪诺县、圣迭戈县、遍布全州的其他县,以及加州以外的相关方。.
如需安排咨询,请致电 Quinn & Dworakowski, LLP,地址为 949-66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