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 丹妮尔-斯特鲁韦
高级律师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
Danielle Struwe 是加利福尼亚州橙县 Quinn & Dworakowski, LLP 的律师。她专注于家庭法、遗产规划和遗嘱认证事务,代表高净值个人、企业主、高管和专业人士。Struwe 女士于 2020 年获得加利福尼亚州执照,拥有五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她从西部州立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学位。她的执业重点是在复杂的个人和财务问题上提供周密的规划和实用的指导。.
大多数遗嘱认证案件都遵循类似的模式。从提交遗嘱认证申请到向个人代表签发信件,一般需要四到六周的时间。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需要立即处理的紧急状况。如果情况紧急,急需在遗嘱认证法官审理遗嘱认证申请之前进行任命,您可以单独提交一份特别管理书申请。.
特别管理委托书是遗嘱认证法官为特定目的单方面批准的临时委托书(无需听证)。这并不仅仅意味着您认为这很重要,但法官必须同意。.
特别管理人是由遗嘱认证法院任命的临时受托人,负责管理和保存资产。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有争议的遗嘱、向相关方送达通知出现问题以及其他情况下。无论是否有遗嘱,都可以指定特别管理人。.
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任命一般个人代表(例如,由于遗嘱争夺或关于应任命谁为个人代表的诉讼),特别管理人才会被赋予个人代表的一般权力。.
如果您想在指定永久管理人之前保全被继承人的资产,或者您要求获得特定的权力(即在民事诉讼中代表遗产、收取某些资产或管理被继承人遗产的特定部分),特别管理人就特别有用。被继承人可能拥有一家企业,必须指定一名法定代表人来经营企业和签署工资支票。如果被继承人出售了不动产并开设了代管账户,但在代管账户关闭前去世,也可以签发特别管理书。.
除非同时提交了遗嘱认证申请,否则特别管理书申请不会获得批准。应使用遗嘱认证申请表(司法委员会表格 DE-111),包括第 3.f.(3)条下的附件,说明需要特别管理书的原因和所需的具体权力。这些文件连同《个人代表的职责和责任》以及《机密补编》将归档于书记官办公室。.
有关任命特别管理人理由的指控必须作为附件 3f(3)添加到遗嘱认证申请书(司法委员会表格 DE-111)中。申请书必须指控并解释需要指定特别管理人的情况的紧迫性。仅仅希望加快诉讼程序的普通愿望不足以作为理由。.
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任命特别管理人的理由;; 需要立即任命特别行政长官的某些情况如下:
特别管理是独一无二的,每个案件都不尽相同。利用经验丰富的遗嘱检验律师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有许多方法可以定制特别管理请求。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Quinn & Dworakowski, LLP 进行免费咨询。我们会花时间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在南加州设有办事处,代表南加州各县(包括帝国县、洛杉矶县、橙县、圣伯纳迪诺县、圣地亚哥县)的家庭以及遍布全州的其他家庭和加州以外的相关方。.
如需预约咨询,请致电 949-66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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