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 戴维-德沃拉科夫斯基
合作伙伴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
David Dworakowski 是加利福尼亚州 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拥有 3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他为客户处理遗产规划和遗嘱认证事务,包括遗嘱、信托和遗产管理。他于 1988 年获得加州律师资格,拥有数十年的法庭和咨询经验。Dworakowski 先生从坦普尔大学比斯利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在格里-斯彭斯出庭律师学院完成了额外的培训。.
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将不动产平均或按其他比例分配给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的情况很常见。例如,拥有不动产的父母去世时可能没有留下遗嘱或信托(即未留下遗嘱),而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继承了不动产的权益。很多时候,这会导致共同所有人在如何处理不动产权益方面发生冲突,包括出售不动产或不动产权益。.
新的《继承人财产分割统一法》规定了您可以提起不动产分割诉讼的程序。继承人财产统一分割法》简而言之规定,如果一个或多个共同继承人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由一个或多个从亲属处获得权益的当事人共同拥有的地块财产,则未分割的所有人可根据法院监督下的指定程序买断分割所有人的权益。参见消费者保护法》第 874.311-874.323 条。.
“该法对 ”继承人财产 “的定义是:”没有书面协议约束财产的同住人进行分割,其中一个或多个同住人从亲属处获得产权,并且符合关于同住人是亲属或从亲属处获得产权的特定门槛之一 "的不动产。”
关于 “继承人财产”,如果同住人要求通过出售进行分割,则该法案赋予未要求分割的同 住人购买要求通过出售进行分割的同住人所有权益的选择权。换句话说,如果不动产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或者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是从家庭成员处获得的,那么分割诉讼中的被告现在有权买断同住原告在不动产中的权益。如果所有这些权益都未被买断,或买断后仍有要求以实物分割的同住人,则该法案要求法院以实物或出售的方式分割房产。.
在分割诉讼中,如果法院裁定某不动产为 “继承人财产”,除非每个共同继承人都同意将该财产免于适用该法,否则法院必须下令进行评估,就任何反对评估的意见举行听证会,给予共同继承人优先购买任何要求通过出售进行分割的共同继承人的权利,并规定以符合所有共同继承人最佳利益的方式在公开市场出售该财产。.
此外,法院还需考虑以 “实物 ”分割不动产。实物分割 “是指将财产分割成物理上不同且分别拥有所有权的地块,而不是通过 ”出售分割 "来分割出售财产的收益。该法案还允许法院按照各方利益的比例在各方之间分摊分割费用,但禁止在反对分割的各方之间分摊费用,具体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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