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与另一个人建立承诺关系是令人兴奋的。您希望与这个人一起创造生活,建立家庭,分享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您做出这个决定时,您希望得到法律承认的关系所带来的好处,但婚姻对您来说可能并不是正确的选择。.
加州家庭法》第 297 条为那些彼此承诺并希望得到法律承认但又不想结婚的夫妇提供了另一种选择。这就是所谓的家庭伴侣关系,它提供了许多与婚姻相同的好处,却没有相同的法律关系。Quinn & Dworakowski 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 签订同居协议 并开始您的家庭伴侣关系。.
家庭伴侣关系与婚姻类似,是一种使你们的关系得到法律承认的方式。这种承认有很多好处,包括收养权和享受探亲假。家庭伴侣关系的初衷是让同性伴侣获得与已婚夫妇相同的许多保护。并不是每一种关系都能自动获得家庭伴侣关系的资格,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想要缔结家庭伴侣关系,了解相关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同居伴侣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最终确定之前必须完成一个特定的程序。加州家庭法典》(California Family Code 297)概述了哪些人有资格成为同居伴侣,以及必须遵守哪些准则。有意成为同居伴侣的夫妇必须满足几个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家庭伴侣关系将不被接受。.
获得家庭伴侣关系的资格、, 这对夫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旦满足了所有必要条件,并接受了 "同居关系声明",这对夫妇就可以享受其同居关系带来的好处。.
夫妻建立同居伴侣关系的原因之一是法律承认的关系会带来很多好处。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同居伴侣关系中, 其中包括
这些权利和福利以及其他权利和福利是同居伴侣关系的主要吸引力,但也有一些权利和福利是同居伴侣关系所不包括的。只有婚姻关系中的人才能享受某些福利,而不仅仅是同居伴侣关系。.
婚姻和家庭伴侣关系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得到承认的关系,但它们提供的福利并不相同。. 只有通过婚姻才能获得的一些最常见的福利和权利包括
A: 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都可以申请同居伴侣关系。要获得法律承认的同居伴侣关系的资格,必须满足几个标准。首先,伴侣双方必须同意建立家庭伴侣关系。他们之间不能有血缘关系,而且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如果伴侣一方未达到法定年龄,只要得到法院和父母的同意,他们仍有资格登记成为同居伴侣。.
A: 加利福尼亚州是仍然提供家庭伴侣关系作为婚姻替代方式的几个州之一。这为坚定地生活在一起的夫妇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他们得到法律承认,并享有已婚夫妇所享有的许多权利。虽然家庭伴侣关系在加利福尼亚州得到法律承认,但在联邦一级却不被承认。如果您和伴侣移居到另一个州,了解新地方有关同居伴侣关系的法律非常重要。.
A: 同居伴侣关系是法律承认的关系,可为伴侣带来许多好处,但它们 不尽相同 与婚姻一样。婚姻的许多好处是同居伴侣关系无法享受的,包括共同报税、分居时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无需纳税即可转移资产。.
A: 您可以与男友建立同居伴侣关系,但仅仅是恋爱关系并不能使男友成为您的同居伴侣。在你们的关系被承认为正式的同居伴侣关系之前,必须完成一个法律程序。您必须获得允许您建立同居伴侣关系的法院命令,并满足《加州家庭法》第 297 条详细规定的所有标准。.
婚姻是一项重要的承诺,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金钱和其他资源。许多夫妇致力于他们的关系,并希望获得法律承认的利益,但他们并不想结婚。同居伴侣关系是许多这类夫妇的最佳选择。如果您对与另一半建立家庭伴侣关系有任何疑问,Quinn & Dworakowski, LLP 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联系我们 以安排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