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立下遗嘱,然后结婚或登记为同居伴侣,而新配偶或新同居伴侣没有在遗嘱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规定或被剥夺继承权,会发生什么情况?除非遗嘱或信托对新配偶或同居伴侣做出了规定,或明确指出新配偶或同居伴侣将什么也得不到,否则婚姻实际上会自动使任何先前存在的遗嘱或信托失效。.
如果未亡配偶或同居伴侣出于任何原因认为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犯,那么他们必须尽快与遗嘱认证律师取得联系,以制定法律策略。.
新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也可以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具体取决于被继承人是否有子女或近亲在世。.
此外,未亡配偶或未亡同居伴侣可能有权获得所有共同财产。这意味着,除非有相反的书面协议,否则未亡配偶或未亡同居伴侣将自动拥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婚姻或同居期间赚取的或用共同财产获得的财产的一半。配偶一方或同居伴侣死亡后,未亡配偶或同居伴侣自动有权获得死者的二分之一共有财产。.
如果您涉及有遗嘱或无遗嘱的死亡案件,请联系 Quinn & Dworakowski, LLP。我们处理加州各县的遗嘱认证事务,包括南加州各县,如帝国县、洛杉矶县、橙县、圣贝纳迪诺县和圣地亚哥县。我们还代理居住在加州以外、涉及加州不动产和/或个人财产的遗嘱认证事宜。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949-66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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